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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系列问答(二):什么是一个中国原则?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是什么?
2022-08-13 17:25

    一个中国原则具有清晰、明确的含义,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一个中国原则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基础。台湾自古属于中国,中国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从12世纪起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885年清朝政府改设台湾为单一行省,是当时中国的第20个省。1895年,日本迫使在甲午战争中失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于1945年10月收复台湾、澎湖列岛,重新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台湾归还中国的事实构成二战后国际秩序的组成部分。1949年以来,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

    一个中国原则具有不可动摇的法理基础。1943年,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的条款必将实施。日本在其1945年投降书中也承诺遵循《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文件,确认了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也清楚表明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台湾的领土主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决议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目前,包括绝大部分欧洲国家在内的181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近来,170余国公开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联合国秘书长明确表示联合国将继续坚持联大第2758号决议,再次证明并巩固了国际社会的一中共识。

    一个中国原则的适用是普遍的、无条件的、不容置疑的。所有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应当无条件遵守一个中国原则,遵守联大第2758号决议。任何给一个中国原则加上各种前缀、后缀,试图歪曲、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的行为,都是非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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