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海关组织简介
(一)历史沿革[1]
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简称“WCO”)的历史最早应追溯到1947年,当时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的13个成员国家的政府同意成立一个研究小组,根据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就建立一个或多个欧洲关税联盟的可能性开展研究。1948年,该研究小组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一个是经济委员会,另一个是海关委员会。前者为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的前身,后者则发展为海关合作理事会(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简称为“CCC”)。1952年《关于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公约》正式生效,海关合作理事会于是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成立。第一次理事会大会于1953年1月26日举行,共有17个成员参加。随着成员数量的逐年增加,1994年理事会采用了“世界海关组织”的工作名称,以便更加明确地将其定位为一个真正的全球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至2011年1月,WCO共有成员177个,分布在世界各个大洲,代表着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现在,WCO成员承担着对占国际贸易总量98%的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二)WCO的基本职能
WCO负责研究所有涉及海关合作的问题,即:
1﹒从技术角度对海关制度和相关经济因素进行审议,以便提出并获得最高程度协调和统一的实际方法;
2﹒起草与海关事务相关的公约;
3﹒提出建议,确保公约的统一解释和实施;
4﹒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从调解的角度出发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公约解释和实施方面的争议;
5﹒主动或应请求,向有关成员政府提供海关事务方面的资料或意见;
6﹒就其主管范围所涉及的事务与其它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三)WCO的组织机构
WCO主要由理事会、政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各技术委员会等组成。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来自所有成员的海关署长或其指派的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代表会议,称理事会年会。政策委员会负责对所有重要的政策问题进行研究并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性意见或建议,在该组织中起着政策导向的作用,同时也为理事会年会做准备,在理事会主席主持下,每年召开两次会议。WCO主要依靠各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即能力建设委员会、协调制度委员会、常设技术委员会、执法委员会、估价技术委员会和原产地技术委员会,以及向有关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分委会、管理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和工作组等。WCO的日常工作主要是通过WCO秘书处来协助完成,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设有一位秘书长、一位副秘书长和三位司长,这五位官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他们下属的副司长和技术官员由秘书长指定,任期五年。秘书处下设关税及贸易事务司、守法便利司和2005年成立的能力建设司,这些司与各技术委员会密切合作,为各技术委员会准备会议提案和草案、组织技术会议、讲座和研讨会。秘书处还负责起草公约文本和文件、提供信息以及完成一些专项工作。
二、中国海关参与WCO的主要活动
自1983年加入WCO以来,中国海关一直积极参与WCO事务,除了参加历次理事会年会,承办和参加部分政策委员会会议之外还参加了几乎所有WCO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此外,中国海关还积极参与WCO多边规则和公约的制定工作,并在规则与公约实施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
以下为1993年以来中国海关承办或参与的重大WCO活动的情况:
1993年至1995年,担任WCO亚太地区代表和WCO政策委员会成员,成功举办WCO第3次亚太地区联络官会议和WCO第5次亚太地区海关署长会议。
1998年,向WCO秘书处派驻技术官员;
2001年,参加WCO秘书处副秘书长竞选;
2002年,当选为WCO财政委员会成员;
2002年,参与《京都公约》和《约翰内斯堡公约》的修订和《协调制度》(2002年版)的审定;
2004年1月,承办WCO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RILO);
2004年至2006年,再次当选WCO亚太地区代表(现称为“亚太地区副主席”)
2004年6月,承办WCO亚太地区培训中心;
2004年11月,先后举办WCO第14次亚太地区联络官会议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并发表《上海宣言》;
2005年6月,在上海海关学院安装WCO远程教育系统,使该学院成为首个配备该系统的WCO地区培训中心;
2005年6月,在第105/106届理事会年会上签署实施《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意向书;
2006年3月,向WCO守法便利司派驻技术专员;
2006年4月,举办WCO第11次亚太地区海关署长会议,承办WCO第2次企业咨询组会议及WCO第5次高级战略小组会议;
2007年2月,参加WCO理事会主席竞选(后中途退出);
2007年3月,向WCO亚太地区能力建设办公室(ROCB)派驻技术专员;
2008年1月,续办WCO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RILO);
2008年3月,参加WCO秘书长竞选;
2008年6月,当选为WCO政策委员会成员;
2009年9月,派驻WCO技术专员转任技术官员;
2009年12月,提名4位官员参加WCO两副司长职位角逐。
2010年6月,参加WCO守法便利司司长竞选并成功当选;
2010年9月,当选WCO能力建设委员会副主席;
2010年10月,当选WCO救灾特别工作组主席;
2011年1月,就任WCO守法便利司司长。
2013年2月,再度当选能力建设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3月,当选协调制度审议分委会副主席。
2013年3月,再度当选《伊斯坦布尔公约》管委会主席。
2013年3月,再度当选执法委员会副主席。
[1]来源:WCO官方网站